| | | 关于做好2019年下学期期终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9-10-21 15:14 编辑:招生办] | |
根据本学期考试工作要求,2019年下学期期终课程考试仍实行无纸化在线考试。为了确保考试有序进行,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017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毕业班学生”)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15日8:00 -2019年12月1日24:00 ;
2、2018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3日8:00 - 2019年12月31日24:00 。
二、平台及课程安排
1、毕业班学生在湖南强视公司平台参加课程考试。
2、在校学生在朗坤教学平台参加课程考试。
3、在线考试课程目录和2019年下学期期终考试工作操作手册另行公布。
三、考试组织
1、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要高度重视本次在线课程考试工作,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考前学生服务工作。通过QQ群、短信和电话的等方式及时通知每位学生,主动做好学生考试指导工作。
3、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教务工作人员应根据本站点生源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所,提前布置考试环境,调试考试系统。各教学站点老师应提前了解在线考试课程情况,熟练掌握在线考试操作流程,在正式考试前,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培训,有效指导学生参加在线课程考试。
4、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考试情况通报及做好期终无纸化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班学生、在校学生照片和学生信息收集工作,将收集信息分类上报。
四、课程考试
1、毕业班学生每人最多只能申请4门重修课程考试。
2、在校学生除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以外,每人可申请2门重修课程考试。
3、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线考试,系统自动为初次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增加一次考试机会。
4、在学院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学生原则上应到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安排的场所完成课程考试。如学生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考试,可向所在站点申请在家庭或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在线考试,学生需报备所用IP地址,学生所在站点审核并做好登记工作,严禁学生在网吧等公共场所完成在线考试。
5、学院分别在湖南强视公司平台、朗坤教学平台提供相关课程辅导练习,学生在参加在线课程考试前,务必做好课程辅导练习工作。
6、在校学生在考前务必完成朗坤教学平台网上课程学习、提交网上作业,获得该课程平时成绩后,方能参加考试。学生必须在登陆在线考试监管系统考试前完成平时教学环节,学生在考试后获得的平时成绩不计入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7、有部分学生照片存在误差或缺失,在考试时须做人工审核,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在考试时间段内,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人工审核认证服务工作,审核认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天8:30-17:00之间。
五、考试管理及考试纪律
1、为确保学生考试的真实性,杜绝替考现象发生,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资格认证。
2、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根据在线考试学生情况,合理配备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协助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及违纪违规事件,如实记载考场情况,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出现。
3、学院会对学生课程网上考试进行全过程监控。学生在考试环节一旦出现违纪或舞弊行为,一经认定属实,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成绩上报
1、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按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由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组织完成。
2、凡在线考试课程目录中没有的课程,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按已公布的教学计划和学院相关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3、以上实践性教学环节等相关课程的考核材料及成绩必须于2019年12月10前上报。要求:
课程成绩电子版报送教务办吴萍老师接收。考核试卷材料和考试成绩按规定成绩表格式以纸质形式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后报送教务办舒服华老师接收。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材料及考核成绩(成绩登分表按规定格式以纸质形式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报送教务办谢宇东老师接收。
七、其他
1、学分银行的学生培训课程期终考试工作安排,按上述考试工作安排执行。
2、拟申报学位的专升本在校学生,部分课程成绩及格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即课程成绩75分及以上),可在朗坤教学平台内按操作流程申报课程重修考试,每门课程系统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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