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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10 08:56  编辑:招生办]
 
湖北师范大学二○一八年
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规定,从2017年起,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经管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管理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5. 我校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只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接收统考考生的报名。
6.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见附件1,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
(四)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考点提交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International School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依托学校材料学科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建,致力探索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改革,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卓越科研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材料学科拔尖创新人才。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计划招收推免生70人。
(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
2018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按照各招生学院公布的选拔细则执行,具体见各学院院网或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

二. 报名流程

(一)考生操作流程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101031日(每天9:00-22:00924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2)按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
(4)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
(5)选择湖北师范大学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其他考点考生以考点通知为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复印件交报考点留存备查,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1181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选择湖北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湖北师范大学西院工会活动中心、余家头校区工会活动中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完成确认手续。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选择湖北师范大学报考点考试地点:在湖北师范大学西院工会活动中心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在湖北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参加考试,在湖北师范大学余区工会活动中心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在湖北师范大学余家头校区参加考试。
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书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考生刷验二代(或三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
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三.注意事项

1 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报考点不再统一为考生购买考试文具,请考生自行携带考试所需文具,文具一般包括2B铅笔(注意检查是否有笔芯或笔芯是否快用完),黑色签字笔(最好2支),橡皮一块等。
2. 网报报考点选择
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和报考我校初试科目中有六小时设计的相关专业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湖北师范大学报考点,若选择其它考点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除上述两类考生外,其余考生按照湖北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湖北师范大学报考点接受两类考生的报考:1、报考本校或省外高校的湖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2、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湖北师范大学的考生。
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其他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见附件2和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考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没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初试日期20171223-2425日为6小时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6小时设计科目考试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6小时。
初试地点:湖北师范大学南湖校区、余家头校区
复试:2018年4月左右在湖北师范大学进行。

五.招生人数

《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拟招生人数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包含各学院2018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其中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各学院拟招生人数的50%。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六.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助学贷款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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